嵩发〔2023〕 号
中共嵩县县委 嵩县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关于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嵩县县委
嵩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 日
关于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动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推进营商环境改革,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进一步提振企业信心、激发企业潜能、释放企业活力,持续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为企服务又快又好
1.持续推行“首问负责制”。对于企业、群众需求,首次负责接待的政务服务人员要一跟到底,开展全程、闭环服务。明确告知办理的方法和路径,为企业、群众“指好路”。对不属于窗口受理范围的,不能简单说“不知道、不清楚”,对企业和群众涉及非标准化的申请(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上级规定有出入、申请人未到场需经办人办理等),及时研判新情况、回应新要求、解决新问题,不得随意行使否决权。
2.“免申即享”助企惠企。依照市第一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由民政、税务、财政、土地、交通、人社、医保、金融、农业等单位对税费减免、奖励资金、融资支持、财政补贴等惠企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我县“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实现“政策找企、应享尽享、免申即享”。
3.夯实“一网通办”基础。深化“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改革,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数据互联共享,优化完善平台功能,推进“快办服务”工作,扩大“企业开办+N项服务”覆盖面,在已纳入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等事项基础上,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进一步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
4.全面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相关单位及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大“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社会宣传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相关单位,特别是政务服务导服人员和帮办代办人员要切实做到“一次性告知”,坚决杜绝群众多次跑腿和重复提交材料情况发生。
5.扎实推进“交房即发证”。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全面总结、积极探索,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交房即发证”成果。优化财产登记服务,健全不动产登记信息可视化检索和查询机制,完善地籍图查询功能,实现身份验证后即可在电子地图上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
6.加快审批事项“免证可办”。按照“应制尽制”“应归尽归”原则,扩大“电子证照”覆盖面,全面归集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电子证照,推广电子亮证在行政审批中应用。以企业和个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证照、材料可免尽免。
二、要素保障有力有效
7.用地手续简化办理。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土地、林地手续办理,大员上阵,提前服务,坚持“特事特办”“快事快办”“大事急办”,从根本上解决企业项目急需落地、审批时间过长问题。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建设项目,合并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书,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建设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政府批准,同步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开发区工业项目探索推行“带方案出让”,对新入驻开发区的工业项目全面实行“标准地”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
8.普惠金融提质提效。建立行业融资专班制度,摸清本行业企业融资需求意向,适时召开融资对接。开展涉农信贷产品乡村宣讲,以乡镇为单位,分行业协调金融机构组织贷款主体集中召开融资需求信贷产品宣讲会,拓宽涉农主体贷款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优先支持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推动金融机构在把控实质风险前提下,对困难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9.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保费补贴机制,出台扩大风险补偿金奖金池规模方案、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降费方案。聚焦支小支农,重点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单笔担保金额600万元以下的贷款担保支持。对开展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主体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的业务,给予一定的担保费补偿,降低企业融资门槛。
10.加强常态化政银企合作。“万人助万企”专班负责完善线上线下对接机制,建立金融服务中心、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超前对接、全程跟踪,全年组织政银企对接会12次以上。坚持主办银行制度,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扩大“科技贷”“成长贷”“专精特新贷”,实现“量增、面扩、质升”。
三、审批流程精简优化
11.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将项目立项、报建到竣工验收全链条涉及的投资审批事项、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等全部纳入分阶段并行办理流程,充分发挥“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测合一”“联合审验”等创新举措集成叠加效应,实现工程项目建设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开发区内全面实行“承诺制+标准地改革”,加强区域综合评估成果应用,实现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
12.扎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对现有2065项行政权力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通过“告知承诺”“一审一核”“电话预约”,提高“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事项比例,实现一次性提交所需材料即可给予办理。
13.规范“容缺办理”。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效”改革力度,对“企业登记、变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与民营企业密切相关的147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办理,相关单位分受理公示、审批前公示、作出审批决定3个阶段明确“容缺办理”事项清单,最大程度实现“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实现审批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期限比法定时间提速60%以上。
14.企业用能“一站式”服务。完善“水电气”联办模块,实现数据共享,在用水用电用气报装“一环节一工作日”基础上,进一步对简易工程、无外线工程等简化流程,推行“小时制”,实现小微企业水电气报装再“提速”。高压用电实行“三省”服务(报装省力、省时、省钱),对高压接入的省级及以上园区内工商业企业、电能代改造和新建项目、充换电设施三类企业投资至客户规划红线,试点推行涉电工程审批告知承诺制,不含配套工程办电时长不超过16个工作日(重要用户不超过21个工作日)。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实行“三零”服务(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将投资界面延伸至低压小微企业客户红线,全流程办电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政府承诺全力兑现
15.倡树政府守信践诺。完善政务诚信建设监测和评价体系,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务失信行为。健全完善防范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治理,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及时清理政府失信案件并严防新增。
16.扎实推进惠企奖励兑现。结合县委县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6条”“企十条”“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等规定,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稳岗补贴等系列政策。由相关部门认真排查梳理“项目引导资金”“激励科技创新投入”“企业升规纳统”“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支持”等惠企奖励政策兑现落实情况,建立清单台账,对事实清楚、具备兑现履约条件的,应当立即兑现履约;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制定方案,限期兑现履约,真正做到依法依规、有诺必践。
17.信用信息共享共用。进一步扩大信用承诺制和信用报告适用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保姆式”便利服务。推动信用报告替代多领域无违法违规、行政合规等证明,为企业在各类商事经营活动中减材料、少跑腿、降成本。
五、法治环境公平有序
18.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支持鼓励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坚决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行为。构建科学高效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和健全简案快调速裁机制,在立案阶段进行首次分流,将涉营商环境案件加挂绿标签,优先审理快审快结。
19.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明确牵头责任部门,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参与,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协调机制,统一破产案件立案流程、受理标准,细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行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引导困难企业破产重整。
20.实行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每月1-24日为企业“安静生产日”,除国家、省统一部署和实名举报投诉外,严禁各执法部门随意安排单项检查。建立完善涉企轻罚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除涉及安全底线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社会反映强烈和群众投诉集中的违法行为;可能引起性质恶劣和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以外,实行“首查不罚、以纠为主、限期整改、处罚备案”,对各类企业的罚款须报送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报县政府备案后方可实行。
六、服务环境持续改善
21.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县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牵头负责单位下沉一线,到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全面征集企业发展难题,统筹协调有效解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包联干部日常管理,实现“官本位”思想向“店小二”角色转变,不断强化助企服务责任担当。
22.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全面梳理国家、省、市惠企政策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解读、一口实现、一口服务、一口评价”。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各类媒体渠道对惠企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主动搞好政策对接落实,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全政策,发挥惠企政策最大效用。
七、体制机制健全完善
23.抓班子带队伍强根基。进一步完善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改革任务的跟踪问效,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与营商环境改革要求相适应的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建设,不断增强营商环境建设统筹能力。坚持“13710”工作法,对企业面临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建立问题台账,进一步规范“列单、交单、办单、清单”机制,分类交办、责任到人、能办即办、限时办结。
24.落实“首席服务官”制度。健全完善“首席服务官”制度,由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首席服务官”,对企业及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服务,做到助企惠企政策送到位、涉企问题收集到位、后期跟踪解决到位、走访服务评价到位。探索建立“首席服务官”奖惩机制。
25.强化营商环境考评及动态监测。将营商环境指标评价纳入县委县政府对行业部门和乡镇的综合考评体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落实,确保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争先创优。加强对动态检测事项的调度,稳住优势指标,巩固中游指标,补齐短板指标,持续提升企业满意度。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行动较慢、落实不力、推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追责问责。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对内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催化剂”,对外是提升区域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新名片”。全县上下要凝聚共识,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答卷”意识,锚定目标,拉高标尺,提升能力,锻造作风,躬身入局,担当作为,通过对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任务的逐项落实,全面推动我县营商环境快速优化提升,在现代化新征程中奋力谱写“宜居宜业、和美嵩县”绚丽篇章。
附件: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重 点 任 务 清 单
序号 | 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为企服务又快又好 | ||||
1 | 依据“首问负责制”,根据企业群众不同情况,采取合理有效的解决办法。工作人员要为申请人“指好路”,明确告知办理的方法和路径;对申请人涉及非标准化的申请,及时研判新情况、回应新要求、解决新问题,不得随意行使否决权。 | 县政务服务 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2023年12月 |
2 | 依照洛阳市第一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对民政、税务、财政、土地、交通、人社、医保、金融、农业等相关领域及税费减免、奖励资金、融资支持、财政补贴等方面梳理惠企政策,形成我县“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实现“政策找企、应享尽享、免申即享”。 | 县发改委 | 各相关单位 | 2023年12月 |
| 打通“一网通办”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数据互联共享,优化完善平台功能,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完成设立登记后,可自主选办其他事项。进一步完善企业注销“一网通办”,为企业打造全生命周期的“一网通办”服务,同时将企业变更、备案、注销相关信息同税务、社保等相关部门实时共享,税务、社保等相关部门实时将办件结果反馈至“一网通办”平台。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人行嵩县支行、税务局、人社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安局 | 2023年12月 |
4 | 按照“一次性告知”工作制度,坚持“一件事一次办”原则,大厅导服人员和帮办代办人员要履行“全链条告知”责任,通过联系相关部门,尽最大可能将“办一件事”所需的环节手续告知清楚,有效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和重复提交材料。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2023年12月 |
| 加强线上线下衔接协同。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不搞强制线上办理。创新线下服务举措,大力开展辅导帮办,引导企业利用“一网通办”平台线上办理,进一步提高线上办理占比率。整合优化各部门线下窗口设置,提升企业开办专区服务效能,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服务模式。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人行嵩县支行、税务局、人社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安局 | 2023年12月 |
6 | 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可视化检索和查询机制,完善地籍图查询功能,实现任何人经身份验证后可在电子地图上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
7 | 大力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免费应用。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范围,企业凭电子营业执照可完成市场主体身份识别、法人登录、电子签名等功能,全国互认通行。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公安局 | 2023年12月 |
8 | 全面推行电子证照,逐步完善电子证照线上认证及推送系统。积极对接施工图审查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进一步推行电子证照,结合数据共享机制,逐步完善电子证照线上认证及推送系统。推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项的电子证照或电子批文进展,推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竣工备案文件”事项的电子证照或电子批文进展。 | 县住建局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9 | 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做好“一照多址”相关政策文件落地工作,为企业扩大规模提供便利。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限制,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业外,对从事一般经营范围的市场主体试点开展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制。企业可在一张营业执照上登记备案多个经营网点,无需再单独申请办理执照。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人行嵩县支行、税务局、人社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安局 | 2023年12月 |
10 | 统筹部署“证照联办”,推行“先证后查”服务模式,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等业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发证。适时拓宽“证照联办”范围,逐步将市场监管领域许可事项纳入“证照联办”范围。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人行嵩县支行、税务局、人社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安局 | 2023年12月 |
11 | 进一步深化完善“一窗通办”功能,明确部门职责,将企业开办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企业员工参保登记、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纳入企业“一窗通办”综合窗口,由窗口统一收件,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开办和企业注销业务一窗受理、一次申请、一站服务、一日办结、一窗领取。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人行嵩县支行、税务局、人社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安局 | 2023年12月 |
二、要素保障有力有效 | ||||
| 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合并办理,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需要办理规划选址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规划选址情况进行审查,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
13 |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一并提出建设用地和规划许可申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无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
14 | 积极协调通过互联网提供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申请的”一网通办”服务,企业或群众可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完成不动产交易网签、不动产登记申请、核缴税,实现办证申请的“零跑动”。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
15 | 建立行业融资专班制度,摸清本行业企业融资需求意向,适时召开融资对接。开展涉农信贷产品乡村宣讲,以乡镇为单位,分行业协调金融机构组织贷款主体集中召开融资需求信贷产品宣讲会,拓宽涉农主体贷款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优先支持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推动金融机构在把控实质风险前提下,对困难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 县科工局 | 县财政局 银保监分局 嵩县监管组 | 2023年12月 |
16 | 探索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保费补贴机制,出台扩大风险补偿金奖金池规模方案、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降费方案。聚焦支小支农,重点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单笔担保金额600万元以下的贷款担保支持。对开展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主体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的业务,给予一定的担保费补偿,降低企业融资门槛。 | 县科工局 | 县财政局 | 2023年12月 |
17 | 加强常态化政银企合作。“万人助万企”专班负责完善线上线下对接机制,建立金融服务中心、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超前对接、全程跟踪,全年组织政银企对接会12次以上。坚持主办银行制度,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扩大“科技贷”“成长贷”“专精特新贷”,实现“量增、面扩、质升”。 | 县科工局 | 县税务局 县发改委 | 2023年12月 |
18 | 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建立政策、资金、用地、环境容量全要素覆盖的项目服务机制,解决好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努力实现“精准滴灌”。对重点项目实施“白名单”制度。按照省重大项目建设施工和要素保障白名单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省重大项目申报范围和标准,积极筛选确定一批重大关键项目,实行“白名单”管理,在严格落实降尘措施的前提下实施环保政策豁免,保障项目建设不间断连续施工,做到非安全因素不停工。 | 县发改委 | 各相关单位 | 2023年12月 |
三、审批流程精简优化 | ||||
19 | 实行“告知承诺”“一审一核”“电话预约”制,提高“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事项的比例,以高效服务激活市场主体。推进事项办理流程再造,整理并清除材料重复提交的方式,使办事群众只需按要求一次性提交事项办理所需材料,即可顺利实现办理。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2023年12月 |
20 |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对标一流水平,实现企业开办全程1个工作日办结。其中,企业设立登记0.5个工作日;其他办理事项并联审批、一次办妥、统一出件。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企业可通过平台实时查看各事项办理进度。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人行嵩县支行、税务局、人社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安局 | 2023年12月 |
21 | 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行在线备案,不得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线下办理招标事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备案清单上传后即时审核办结。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核准向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转移。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 长效 落实 |
| 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常态化。根据洛阳市公管办下发文件《关于明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范围的通知》(洛公管办〔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我县采取限额(4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项目、2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100万元服务项目)以上项目一律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各相关单位 | 长效 落实 |
23 | 推广使用电子材料,积极探索将业务向系统转移新模式。依托河南省项目审批数字化管理体系,完善全流程线上审批监管模式,加强审批规范化。一是转变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思路,熟悉使用电子材料,在办事咨询中主动推荐使用电子材料,加大审批系统附件上传率,养成“材料均上传”的习惯,做到“应传尽传”。二是结合数字化管理体系的建设,逐步完善电子签章、电子图纸等,积极使用线上资料,逐步实现项目审批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 县住建局 | 县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 | 2023年12月 |
| 将项目立项、报建到竣工验收全链条涉及的投资审批事项、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等全部纳入分阶段并行办理流程,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相关部门 | 2023年12月 |
25 | 开发区内全面实行“承诺制+标准地改革”,实现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开发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 | 2023年12月 |
26 | 在用水用气报装“一环节一工作日”基础上,进一步对简易工程、无外线工程等简化流程,推行“小时制”,实现小微企业水气报装再“提速”。 | 县住建局 | 国网嵩县供电公司、天伦燃气、银基税务 | 2023年12月 |
27 | 对高压接入的省级及以上园区内工商业企业、电能代改造和新建项目、充换电设施三类企业投资至客户规划红线,试点推行涉电工程审批告知承诺制,不含配套工程办电时长不超过16个工作日(重要用户不超过21个工作日)。为低压小微企业提供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将投资界面延伸至低压小微企业客户红线,全流程办电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 国网嵩县 供电公司 | 县开发区 | 长效 落实 |
28 | 推进国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使用,对政务服务大厅国网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真正做到国网系统内100%全流程并联审批。结合《关于调整新装增容类业务全流程办理时限分解及预警规则的通知》和全省前沿办电时长水平,对全体业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在各供电营业厅开启“网上国网”线上居民客户“刷脸办电”、企业客户“一证办电”功能,提升办电效率,缩减办电时长。 | 国网嵩县 供电公司 | 县政务服务 中心 | 2023年12月 |
29 | 专人负责燃气业务审批办理事项,通过细化审批内部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升审批办理效率,节约企业办理获得用气的时间和成本,提升用户网上业务办理满意体验;各项业务实行透明化,公开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办理时限、资费标准等信息,提升办理效率,民用户用气报装接入简化为4个办理环节,即:受理、合同签订、验收、置换通气,办理时限共5个工作日。一方面加大服务流程对外宣传力度,让用户了解流程时限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增强服务意识,对于急于安装通气的用户特事特办,快速实现安装通气,持续增强用户满意度。 | 嵩县天伦燃气 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 | |
四、政府承诺全力兑现 | ||||
30 |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稳岗补贴等系列政策,结合县委县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6条”“企十条”“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等规定,由相关部门认真排查梳理“项目引导资金”“激励科技创新投入”“企业升规纳统”“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支持”等惠企奖励政策兑现落实情况并建立清单台账,对事实清楚、具备兑现履约条件的,应当立即兑现履约;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制定方案,限期兑现履约,真正做到依法依规、有诺必践。 | 县财政局 | 县发改委、科工局、商务局、统计局等相关单位 | 2023年12月 |
| 对在“洛阳综合工业互联网平台”登记并完成对接的中小企业,定期开展民营企业产品购销对接活动,促使县域内产品对接销售率达80%以上,县财政给予对接额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政府性采购及招投标,在同等资质和标准下,鼓励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优先进入。 | 县财政局 县科工局 | 县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开发区、工商联、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长效 落实 |
32 | 全面助力民营企业降本增效。施行“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扩大六税两费享受范围优惠”等减税降费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社保优惠政策。 | 县税务局 | 长效 落实 | |
| 创新实行“涉企服务、收费减免”政策。9项涉企行政服务中,涉及“不动产登记”等6项服务全部免费办理;涉及“水土保持方案、林地占用审批”等3项服务费用减半,减免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 县政务服务 中心 | 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财政局 | 长效 落实 |
34 | 对涉党政机关未履行生效判决的民营企业欠款案件,要在判决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法定时限6个月内),与企业达成和解协议,并在当年年底全部履行完毕。 | 县人民法院 | 县纪委监委 县司法局 | 长效 落实 |
35 |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车位、储藏室、住宅等登记收费项目根据文件要求能免尽免、能少尽少,在合法规前提下减轻企业、群众登记负担。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发改委 | 2023年12月 |
36 | 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完善政务诚信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政务诚信监测与评价。完善政务失信举报受理和督办制度,推动政府守信践诺,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 县发改委 | 各相关单位 | 长效 落实 |
37 | 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深化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统计、街道乡镇等领域政务诚信重点领域建设,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 县发改委 | 各相关单位 | 长效 落实 |
38 | 加快推动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交通、应急等领域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实现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 | 县发改委 | 各相关单位 | 长效 落实 |
五、法治环境公平有序 | ||||
39 | 构建科学高效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和健全简案快调速裁机制。在立案阶段进行首次分流,将涉营商环境案件加挂绿标签,提示法官优先审理快审快结。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强审限管理,推行速裁简易案件承诺40天内办结。 | 县人民法院 | 各相关单位 | 长效 落实 |
40 | 开展专项活动,以营商环境案件为主,加大执行力度。涉营商环境类案件在繁简分流阶段,集中调整到法律素养较高、办案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执行员办理。 | 县人民法院 | 各相关单位 | 长效 落实 |
41 | 健全本地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积极整合和引入调解、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资源入驻。 | 县委政法委 | 各相关单位 | 2023年12月 |
| 实行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每月1-24日为企业“安静生产日”,除国家、省统一部署和实名举报投诉外,严禁各执法部门随意安排单项检查。建立完善涉企轻罚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除涉及安全底线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社会反映强烈和群众投诉集中的违法行为;可能引起性质恶劣和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以外,实行“首查不罚、以纠为主、限期整改、处罚备案”,对各类企业的罚款须报送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报县政府备案后方可实行。 | 县科工局 | 各相关单位 | 长效 落实 |
六、服务环境持续改善 | ||||
43 | 定期组织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牵头负责单位下沉一线,到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全面征集企业发展难题,统筹协调有效解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 县发改委 | 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 | 长效 落实 |
44 | 梳理惠企政策清单,全方位进行政策解读。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系统梳理本地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社惠企、专项资助、税务等方面的惠企政策,按照涉及领域分类汇总,并配套上线清单电子版,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解读、一口兑现、一口服务、一口评价”。 | 县科工局 | 各相关单位 | 长效 落实 |
45 | 解决项目建设难题,促进手续办理提质增效。紧盯制约项目发展的瓶颈难题、产业发展共性问题,强化问题协调解决。定期召开项目服务联席会议,对项目业主反映的共性问题集中协调解决,实行“点对点”服务,努力做到对项目业主反映的企业融资、要素保障、行政审批等方面影响项目建设的问题1天内研究部署,3天内反馈办理情况,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落实解决方案、复杂问题1个月内落实协调解决,对事项跟踪到底,解决一件、销号一件,确保项目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 县发改委 | 各相关单位 | 2023年12月 |
七、体制机制健全完善 | ||||
46 | 在全县范围建立“首席服务官”制度,县直有关单位一把手担任首席服务官,对规模以上企业及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服务,做到助企惠企政策送到位、企业问题收集到位、问题跟踪解决到位、走访服务到位。 | 县科工局 | 各相关单位 | 长效 落实 |
47 | 强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建设,加强营商环境工作力量,不断增强营商环境建设统筹能力。 | 县发改委 | 县委编办 | 长效 落实 |
48 | 坚持问题导向,实实在在收集企业面临的难题,建立台账、能办即办、限时办结,进一步规范落实列单、领单、办单、清单机制,分类交办、落实到人。 | 县科工局 | 各相关单位 | 长效 落实 |
49 | 让企业参与投票,强化对营商环境的评价,并将其作为全年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 县发改委 | 各相关单位 | 长效 落实 |
中共嵩县县委办公室 2023年10月 日印发